提要:汉武帝时期,因长期内兴功利,外事四夷,导致内部政局动荡,危机四伏。为维护汉朝的统治,武帝晚年推行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将朝政的重心由此前的开边兴利向发展民生转移。武帝去世后,他的新政为霍光所继承,然而由于政局的复杂,使霍光主政期间曾复行严酷之政。宣帝主政后,“守文”之政得到全面推行,从而将汉朝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峰。
汉武帝即位之后,慨然兴大有为之志。面对当时的统治现状,主动出击,强势应对,内兴功利,外事四夷。经过数十年的努力,虽然取得重大成就,但也因此导致国弊民贫、社会动荡、朝政纷纭,重大的社会危机在其晚年接踵而至。为此他对过往的政治进行了深刻反思,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此前所推行的扰民劳民之政进行了持续调整。对于武帝晚年政治转向问题,20世纪以来,学者颇有论述,如市村瓒次郎、唐长孺、田余庆等皆认为武帝晚年改变了治国路线,并为后世所遵循,尤其是此说经田余庆阐述后,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陈新霞、陈苏镇、吴涛、辛德勇等却认为轮台之诏只是武帝暂时性的政策调整,其开边兴利之政并没有发生改变,并为昭宣时期所遵奉。李浩认为辛德勇的结论不能成立。杨勇赞同辛德勇的看法,认为盐铁会议才真正开启了政策转折及“守文”的有力呼吁,从霍光主政时代的政治可以看到对武帝统治方略的调整是一个缓慢、复杂的过程。①鉴于学者就武帝晚年政治转向问题聚讼纷纭,难成定见,笔者决定在学界已取得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再次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以求正于方家。
一、汉武帝晚年政策转变问题探析
关于汉武帝晚年政策转变问题,“日本学者市村瓒次郎在1930年代依据《资治通鉴》的记载提出,汉武帝晚年发布的‘轮台诏’,体现了其治国路线的转变,正是依赖这一转变,使得已经动荡的西汉王朝得以保全。其后,中国学者唐长孺述及相关问题,亦持有同样看法。至1980年代中期,田余庆发表《论轮台诏》一文,更系统地论述说,汉武帝刘彻在其去世前两年,大幅度转变政治取向,由横征暴敛,穷兵黩武,转向所谓‘守文’,从而‘澄清了纷乱局面,稳定了统治秩序,导致了所谓‘昭宣中兴’,使西汉统治得以再延续近百年之久’”。[1]5
由于田余庆等的论述中引用了《通鉴》中出处不明的史料,近些年来颇遭学者质疑。如田余庆称:“1985年《论轮台诏》甫刊出,曾有人质疑所引《通鉴》之文。”[2]57吴涛认为,《通鉴》所载征和四年三月武帝自称所为狂悖的史料,“并不见于《汉书》、《汉纪》等书,使我们对它的真实性不能不产生怀疑”。[3]99辛德勇认为:“市村瓒次郎、唐长孺和田余庆诸人认为汉武帝晚年的治国路线出现了重大转变,主要依据的史料是《资治通鉴》,而《通鉴》相关记载不见于《史记》、《汉书》等汉代基本史籍,而是出自南朝刘宋王俭著的小说《汉武故事》,完全不可信据。”[1]5对此,笔者认为,《汉武故事》一书中的“许多叙述定当渊源有自,故不可武断地斥其绝非信史”。《通鉴》所采武帝与戾太子纷争史料,多不见于《汉武故事》,“并且姑且假定果如辛文所言,相关史料出自《汉武故事》,也不能肯定就是王俭所作”。[4]7-9李浩又认为《通鉴》所采相关史料与《汉书》、《盐铁论》等所述的原始史料高度吻合,“不存在重构现象”。但是笔者认为即使不利用《通鉴》所载的不明出处的史料,仅是通过剖析《汉书》等汉代文献所载的相关史料,仍然可以梳理出武帝晚年改变治国方略的脉络来。李浩在这方面已经有所探讨,但论述稍显简略,因此有必须作更深入的剖析。[5]216-220
具体而言,征和四年正月,武帝行幸东莱,“三月,上耕于钜定”。[6]210王祎认为这是武帝改变政策的先兆:“武帝一纪,征伐、宫室、祭祀、诗乐之事,无岁无之,独农桑之务,未尝及焉。至是,始亲耕钜定,是殆悔心之萌乎?轮台悔过之诏,富民、搜粟之封,兆于此矣。”[7]此说甚是。征和四年六月,田千秋同日官拜丞相、富民侯。如《汉书·百官公卿表》称征和四年“六月丁巳,大鸿胪田千秋为丞相。”[6]790《外戚恩泽侯表》称“征和四年六月丁巳”田千秋“以丞相侯”,[6]690并且封田千秋为富民侯的原因讲得都甚明白:“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汉书·食货志》在叙罢武帝封田千秋为富民侯后,紧接着又称:“以赵过为搜粟都尉”。[6]1138其任职时间史无明文,或认为在征和四年,或认为在武帝去世时,但肯定是由武帝所任命的。赵过是当时著名的农学家,故武帝以其为搜粟都尉,主持农事,推行代田法,也体现了其重农之意。嗣后又下轮台之诏,再度申明自己的主张:“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郡国二千石各上进畜马方略补边状,与计对”。班固继而又语武帝“由是不复出军”,并再度指出武帝“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6]3914
通过以上的梳理可以看出,为了将朝政的重心由此前的开边兴利向发展民生转移,自征和四年三月至征和四年秋,武帝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进行政策调整,而轮台之诏的颁布,意味着政策调整的基本结束。
由于轮台之诏是武帝政策调整的标志性事件,故此诏既为持武帝晚年政策转变说者所重视,也为持异论者作为立论的重要依据。如马元材指出武帝下轮台诏,是由于“汉武帝年事已老,所受刺激太多,雄心顿减,只有暂时变功为守,以候异日再图进取而已”。[8]陈苏镇认为:“细读轮台之诏,武帝兴兵数十年,而诏中所‘悔’的只是征和三年之役。”其否决田千秋、桑弘羊等的建议,用意是明显的,“即停止远征及与远征相关的一切扰民劳民之事,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使国家得以恢复元气;而‘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及‘郡国二千石各上进畜马方略补边状’云云,即使不是积蓄力量、日后再战之意,至少包含维持既得战果的用意”。又认为“《汉书·西域传》夸大了武帝悔过的内容,夸大了轮台诏的意义,也夸大了由此引起的历史转折的幅度。”进而明确指出:武帝发布轮台之诏并不意味着武帝改变了征服天下的主张,“他只是推迟了征服匈奴的时间,放慢了经营西域的节奏,使百姓得以喘息,使国力得以恢复,使对外战争引起的社会矛盾得以缓解。”[9]286-292吴涛认为,“这一转变只能是权宜之计”。[3]辛德勇为剖析轮台之诏非刘彻彻底转变其治国方针的纲领性文件,特引录《汉书·西域传》大段文字,指出武帝的追悔更像是对征和三年之役的追悔,其所采取的措施,“就应该是为重新征战而预做准备”。[1]10杨勇认为,《轮台诏》中缺少了经济、司法两大重要领域的调整,“仅涉及了对外征伐一事,但是这种对外政策的转折到亦非完全的调整”。[10]158然而这些观点皆似是而非。
具体而论,班固在《汉书·西域传》述及轮台之诏首言:“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云云。[6]3912-3913按《汉书》保存了大量的汉代篇籍,被视为汉代文献的渊薮,但《汉书》毕竟是史著而非文选,因此根据行文的需要,班固对汉代文章采录的方式有全录、摘录、照录、改写、引录、转叙等,其特点为:“全录与摘录结合;照录与改写相混;引录与转叙交融”。[11]观班固采录此诏令属于摘录,在摘录之前先对诏令前面的叙述作一概括即“深陈既往之悔”,然后再行摘引。故细绎文意,其诏书中语“是重困老弱孤独也”,应该是前面已论述过既往的行为使老弱孤独困穷,因此讲有司奏言是“重困”之。继而武帝又对征和三年之役中开陵侯攻车师、李广利攻打匈奴之事进行反思,车师距长安八千余里,因路途遥远,以至军粮不继,汉军虽破车师,然死伤甚重,得不偿失;李广利攻匈奴,武帝称其“亲发贰师下鬴山,诏之必毋深入”,然而李广利欲深入邀功,率七万之众,挥师北至匈奴腹地单于庭附近的郅居水上,辗转求战,结果大败而降。而对于同时出师攻打匈奴的御史大夫商丘成军至距汉边疆甚近的浚稽山,与匈奴交战一事则未予论说,对此,李浩认为这是因为“在武帝看来这根本算不上胜利,是以只字未提”。[5]219实则是武帝通过对长期征战的反思,已认识到汉军之利在于近战,穷师远征为汉军之大忌,由于“轮台西于车师千余里”,因此在汉朝新遭重创的情况下,向这一地区投放力量,显然是不合适的,故武帝拒绝了田千秋等的请求,并再度申明自己的主张:“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郡国二千石各上进畜马方略补边状,与计对”。[6]3914也正因如此,班固在《西域传》赞语中追述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功利的史事,再度指出:“是以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岂非仁圣之所悔哉!”[6]3929
田余庆由于认为“如果不计伐大宛这件非必要之事,那么汉武帝在元封年间已经完成了历史赋予他的使命”,因而指称征和四年汉武帝通过轮台之诏“完成向守文的转变”。[2]32-49实则我们从元光元年五月,武帝诏问贤良时,所表达的对唐虞、成康之时“日月所烛,莫不率俾”、“海外肃昚,北发渠搜,氐羌徕服”等四夷臣服、天下归心的盛况的向往,[6]160即可知元封年间他取得的仅是阶段性胜利,距他的终极目标征服四夷,具体说是距征服匈奴还有一定的距离。而从武帝封田千秋为富民侯时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轮台诏称“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也可看出他并没有放弃征服匈奴的梦想,因此马元材、陈苏镇、辛德勇等的见解是有其合理的成分的,但他们将武帝的修文之举视为权宜之计,却是不合适的。
因为无论是对内的统治还是对外的经略,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确保汉朝的长治久安。武帝时期,经过长期经营,及至其晚年,除匈奴外,周边异族政权皆被征服,就匈奴而言,虽未能使其臣服,但已将匈奴对汉朝的威胁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与此同时,汉朝内部却矛盾重重,危机四伏,显见维护皇朝内部稳定的重要性已超过了与匈奴博弈的重要性。因此武帝在征和四年推行的一系列重农举措,就是意在调整统治政策,将朝政的重心由此前的开边兴利向发展民生转移。虽然汉朝并没有放弃征服匈奴的梦想,但这一梦想已从属于重农安民的发展战略。
辛德勇为证武帝晚年政治没有发生转向,又对武帝征和三年在钜定亲耕之事进行剖析,认为此举属违背礼制之举。其理由是无论是《白虎通》称天子亲耕于东郊,还是《礼记》称天子亲耕于南郊,“终归应该是在毗邻京师城垣的地方,后世天子亦无不如此行事”。[1]7事实上,特殊情况下,朝廷并不拘泥于典制。如昭帝始元元年春,“上耕于钩盾弄田”。而钩盾在未央宫,如建始三年七月,有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6]306这显然是因为昭帝年幼,不适合外出,故就近举行亲耕礼。考两汉史事,除武帝曾耕于巨定外,东汉明帝永平十五年,二月“癸亥,帝耕于下邳”。[12]118章帝元和三年,正月“辛丑,帝耕于怀”。[12]154究其原因在于帝王亲耕之礼当在春季举行,《盐铁论·授时篇》:“春亲耕以劝农”。[13]《汉旧仪》曰:“春始东耕于藉田。”[12]3107而当君主巡行于外时,往往无法按时赶回京师行亲耕礼,因此只能从权。如明帝永平十五年二月庚子东巡,四月庚子,车驾还宫。章帝元和三年正月丙申北巡,三月辛卯,车驾还宫。而武帝是征和四年正月东巡,六月,还幸甘泉。故武帝耕于巨定属于礼制的变通,而不应如辛德勇那样将此视为违背礼制之举。
辛德勇进而对巨定所在的地理位置进行探析:“然而,汉武帝此番亲耕的‘巨定’,却远在渤海岸边,故《汉书·沟洫志》有‘东海引巨定’之说,东汉人服虔亦以其地‘近东海’称之。”由此得出巨定与汉武帝“欲浮海求神仙”的东莱郡相去不远的结论,并联系当年秦始皇立石海上作为秦东门阙,以标识秦之东门并迎候海外仙人的作法,认为“应当有理由推测,汉武帝之亲耕于巨定,大概与其行幸东莱一样,也是为了追求迎候海中的神仙,即为得道长生,而在东方海滨向海外的仙人示好”。[1]7
关于巨定的地望,顾炎武有细致的剖析:“《河渠书》‘东海引钜定’,《汉书·沟洫志》因之,‘东海’疑是‘北海’之误。按《地理志》齐郡县十二,其五曰钜定,下云‘马车渎水首受钜定,东北至琅槐入海。’又千乘郡博昌下云,‘博水东北至钜定入马车渎’。而《孝武纪》曰征和‘四年春正月,行幸东莱,临大海。’‘三月,上耕于钜定。还幸泰山,修封。’计其道里,亦当在齐,去东海远矣。”[14]
钜定即巨定,该县之得名当与巨定泽在该地有关,巨定泽为洋水、浊水、女水交汇之地,经马车渎水入渤海。武帝元封二年塞瓠子后,用事者争言水利,北海郡因地近巨定泽,遂引巨定泽水溉田万余顷。《史记·河渠书》误书为东海郡,《汉书》因而不改。据此可知,巨定县有丰沛的水源,当为齐郡较为发达的农业灌溉区。武帝前来视察农业,因亲耕以示重农。辛德勇认为武帝亲耕巨定当是在向海外的仙人示好的看法是不恰当的。因为汉代君主行亲耕礼,所表达的都是重农之意。如文帝二年正月称:“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15]423十三年二月甲寅,诏曰:“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6]125景帝后元二年四月,诏称:“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6]151武帝称其即位后,“今朕亲耕藉田以为农先”。[6]2507至于说致意神灵,《汉旧仪》云藉田所祠祭的是神农炎帝:“官祠先农。先农即神农炎帝也”。[12]3107与海外仙人没有任何关系。
故王祎将武帝此举视为武帝轮台悔过之兆,是有道理的。之所以要在巨定而非京师近郊举行亲耕之礼,当是因为武帝自知年老体衰,时日无多,自己已处于权力交接的关键时刻,然而当时武帝面对的情况是社会动荡、继嗣未定,如果一任事态发展,将会有权力无法实现平稳过渡之虞。而要想实现权利顺利交接,首先必须保持社会稳定,这样武帝才能腾出手来选立继嗣,布局朝政。所以从征和四年三月起,武帝开始着手采取措施以安民,到征和四年秋轮台悔过之诏颁布,基本完成稳定时局工作,前后用时甚短,显见武帝急于用最短的时间解决社会稳定问题,故其亲耕选在外地而不是在京师近郊举行,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若在京师近郊举行亲耕礼,就要等到后元元年春季了。
二、昭帝时期霍光所推行的守文之政
由于武帝颁布轮台之诏后便很快去世,因此“终武帝之世,他并没有能够改革经济、司法领域那些导致民众疾苦的根本性政策问题,却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10]158故而学者多认为欲观武帝晚年之政,当对霍光等辅臣大臣在昭帝时期推行的政策予以考察。如陈金霞指出要想判断武帝是否痛下决心改变以往政策,“我们必须通过考察武帝顾命的霍光在昭帝时期实行的政策,来进一步判断武帝《轮台诏》是否意味着政策转变”。[16]111这一思路无疑是正确的。
武帝临终前选少子刘弗陵为继嗣,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认为刘弗陵象他:“钩弋子年五六岁,壮大多知,上常言‘类我’”,[6]3956寄望于刘弗陵能完成其未竟的事业。由于刘弗陵年幼,短期内无法主持国政,故要想使其遗志得到继承,在刘弗陵亲政前这一段时期,就必须组建一个忠于自己并能够贯彻落实自己遗志的团队,以辅佐刘弗陵。故临终前托孤,组建由霍光、金日磾、上官桀、田千秋、桑弘羊等五人组成的辅政班子,当是出自慎选。具体而言,武帝之所以选霍光、金日磾、上官桀三人为辅臣,原因在于此三人都是久经自己考验的忠诚之士。史称霍去病去世后,其异母弟霍光为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6]2931金日磾侍奉武帝,亦“未尝有过失”。考二人长期侍奉武帝而未尝有过失,应该在于他们都能够深刻领会武帝的意图,并能充分予以贯彻落实。上官桀也以忠诚而为武帝所赏识,因此他们“对武帝晚年思想的变化及其对后世的安排与期待,必有深刻的了解”。[9]292故武帝临终前从中朝官中挑选他们来辅佐少主。选田千秋,是因为虽然其人“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然千秋为人敦厚有智,居位自称,逾于前后数公”,是一个可以托付大事的人。桑弘羊是一理财能臣,长期担任财政官员,“为国家兴榷筦之利”。[6]2884-2887武帝在去世前特提拔他至御史大夫之位,当是看中了他有理财之能,希望他与田千秋一道,作为外朝官的领袖,协助霍光等中朝官,共同继承自己的遗志,治理国家。同时又将霍光确定为五人辅政班子的领袖:“政事一决于光。”[6]2932可知在武帝那里,霍光最得信任。由于武帝的授权,加之霍光的权力运筹,昭帝即位后,政局的演进也显示汉朝的朝政基本就处在霍光的掌控之下,汉家之政基本就是霍光之政。由于霍光一直以来都忠实地贯彻武帝的意图,因此其执政后,“必会使武帝政策延续下去”。[9]292故观霍光之政可窥武帝临终之遗意。
然而陈苏镇、陈金霞、辛德勇等对霍光之政剖析的结果,都认为霍光所推行的仍然是武帝的开边兴利之政。如陈苏镇认为霍光执政十九年,“总地看,他所推行的并非‘孝文时政’,而是武帝晚年确定的方针”,即并未放弃征服天下的主张,只是为了恢复国力、缓解社会矛盾而推迟了征服匈奴的时间,放慢了经营西域的节奏。[9]286-292陈金霞认为,霍光主政期间仍然施行的是武帝轮台之诏前的政策。[16]111-112辛德勇认为:“汉武帝临终前精心安排的托孤诸臣,不管是霍光,还是桑弘羊、上官桀、车千秋这些人,后来实际上都是在继续执行汉武帝一以贯之的施政方针,看不出市村瓒次郎和田余庆等人所说的路线转变。”[1]11观诸位学者的论据,主要有如下几点:
首先,对霍光在昭帝时推行的德政或略而不论,或故意淡化其作用。霍光一主政,便励精图治,普施德政。如他让昭帝一改武帝的奢靡之风,即位以后,从未出巡过一次,且甚少大事兴作,并先后两次让昭帝行亲耕礼以示重农。对武帝时期实行的马政进行调整。罢边郡以息民力。针对灾害情况,减免百姓租税。减轻刑罚,多次大赦天下。对百姓进行赈贷赏赐,扶持弱势群体。遣使持节视察郡国,举荐贤良,了解民生疾苦。诏举贤良文学。然而陈金霞虽承认霍光辅政期间在轻徭薄赋方面确实有很多举措,可是却将此解释为:“但是这不是武帝的指示,而是社会现实迫使他做出的选择”。[16]112殊不知武帝晚年政治转向就是因现实所迫而为,霍光推行这些措施正是对武帝遗意的贯彻与落实。陈苏镇对此则轻描淡写地说霍光主政期间,“有‘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一面,也有‘因循守职,无所改作’的一面”。[9]296言下之意,霍光所推行的德政并不能说明其所推行的是“守文”之政。而这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其次,认为霍光并没有放弃武帝时的开边政策。如陈金霞认为“在对外战争问题上,武帝政策未变。”[16]111陈苏镇认为,桑弘羊是武帝开边兴利政策的支持者,在对外政策方面,“霍光的主张与桑弘羊亦无本质的不同”。[9]296
诚然,在发展民生的同时,霍光对异族也展开了一系列军事行动。然细加分析,可发现这些军事行动,皆是为了巩固武帝时已取得的胜利成果,而非如武帝时穷兵黩武,开疆拓土。就如同汉初文帝为守住高祖创下的基业,虽国力虚弱,仍竭力与匈奴等异族政权相周旋一样。在此过程中,为少侵扰百姓,霍光尽可能地使用刑徒、招募吏民及征调事发地附近的士卒从军征讨。
具体到与匈奴的关系而言,霍光虽不放弃与匈奴的博弈,但一般不再主动与匈奴发生正面冲突,而是实行积极防御措施,即加强对边疆地区的警戒,一旦受到攻击,即恪守不穷远追讨的原则,实施强力反制,务必使其有来无回。陈金霞为证霍光当政后“汉匈战争并没有停止,仍然持续”。[16]111举后元二年、元凤元年、元凤三年春汉匈纷争为例。由于元凤三年冬霍光曾发兵主动出击匈奴,故陈苏镇称匈奴遭武帝沉重打击,昭帝时常有和亲之意,然而史书载霍光虽然有羁縻匈奴的反应,“而事实上,霍光不仅对匈奴的侵扰进行坚决反击,还抓住战机对匈奴发起进攻”。[9]296言下之意,霍光并没有放弃武帝穷兵黩武的政策。杨勇也认为此事显示,霍光并没有继续坚持“防御基础上的有限自卫反击”政策。[10]164对此首先要指出的是,守疆卫土是国家的职责。故虽是被汉人津津乐道的推行文治的汉文帝,当匈奴侵扰时,也并非一味退让,任由匈奴欺凌而不做任何反抗。如文帝十四年冬,匈奴侵汉,文帝“以东阳侯张相如为大将军,成侯赤为内史,栾布为将军,击匈奴。匈奴遁走”。[15]429是役李广以良家子从军击胡,“用善骑射,杀首虏多,为汉中郎”。[15]2867就陈金霞、陈苏镇等所举诸例而论,如李浩所言:“皆系匈奴主动挑衅或乌桓反叛,汉朝自卫反击而已”。[5]219
汉朝第一次派左将军上官桀巡视边疆,后两次则以逸待劳,如陈苏镇所言“抓住战机”大破匈奴来犯之敌,皆属积极防御,与武帝时的主动进攻大不相同。至于元凤三年冬出击匈奴,也不能简单地视为复行武帝穷兵黩武之政,因为此举是对当年匈奴侵扰的反制,仍属巩固武帝时期取得的成果。因为当年“匈奴三千余骑入五原,略杀数千人,后数万骑南旁塞猎,行攻塞外亭障,略取吏民去。”[6]3784对于这种公然的挑衅,汉朝有必要击之以示惩戒。及得匈奴降者言,匈奴方发二万骑报复乌桓,霍光遂欲发兵邀击之。时附塞为汉所监护的乌桓已反,对汉朝而言也有发兵之必要。乌桓本为东胡人,居于匈奴左地,秦汉之际为冒顿攻破后,“众遂孤弱,常臣伏匈奴,岁输牛马羊皮,过时不具,辄没其妻子。及武帝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其大人岁一朝见,于是始置护乌桓校尉,秩二千石,拥节监领之,使不得与匈奴交通”。显见经过武帝的经营,上谷等五郡塞外沿边地区虽没有被汉朝实际占有,但已被划入汉朝的势力范围,乌桓也已被置于汉朝的控制之下。昭帝时,乌桓渐强,元凤三年冬反,屡屡犯塞,若任由其发展,必将对汉朝的辽东地区构成极大威胁,故单就此事而言,汉朝已有发兵之必要。而元凤三年冬之役谋划也甚周全。所遣主将度辽将军范明友为霍光女婿,以其为将,可保三军用命;调沿边七郡士卒近塞作战,不仅不用烦扰内郡,且可收以逸待劳之效;击敌于猝不及防,可成突袭之功。故虽未出兵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当然由于匈奴是长途奔袭,其可能不愿与汉军交战,若出现这种情况,霍光认为范明友应该趁势解决乌桓问题,范明友依计而行,战绩颇丰:“因遣度辽将军范明友将二万骑出辽东邀匈奴,而虏已引去。明友乘乌桓新败,遂进击之,斩首六千余级,获其三王首而还。由是乌桓复寇幽州,明友辄破之”。[12]2981所以将霍光巩固武帝时期所取得的胜利果实的举措,视为其在推行武帝穷兵黩武的政策是不恰当的。
陈苏镇又举霍光让傅介子刺杀楼兰王之例,以证霍光所行为武帝开边兴利之政。[9]296西域是武帝时期图制匈奴的举措中的重要一环,并且成效甚著:“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隔婼羌,裂匈奴之右肩”。[6]3126昭帝初,匈奴人利用汉朝不再对外用兵的机会,在西域扩张势力,利用其设在西域的统治机构僮仆都尉,处理西域事务,赋税诸国。西域一些原听命汉朝的国家以为汉朝无暇西顾,屡屡冒犯汉朝。如楼兰暗中与匈奴勾结,先后杀略卫司马安乐、光禄大夫忠、期门郎遂成等,及安息、大宛使臣,并盗取汉使所携带的节印、安息、大宛使臣所献之物等。显见若不及时予以惩治,汉朝有失去西域之虞。而汉朝经过元凤二年、元凤三年春两次大败匈奴,元凤三年冬又攻破乌桓,一时声威大振,这也意味着解决西域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为巩固武帝时汉朝在西域取得的成果,元凤三年、四年间,霍光遣傅介子先后两次出使西域,携大败匈奴、乌桓之威迫使龟兹、楼兰两国服罪,诛匈奴使者于龟兹,又刺杀楼兰王,持其首而归,不烦师众而威震西域,举朝为之振奋:“公卿将军议者咸嘉其功”。[6]3002
另外,陈金霞、陈苏镇、辛德勇等皆举昭帝屯田轮台之事以证昭帝时推行的是武帝开边兴利之政。李浩认为此举体现的正是昭帝时推行的“以西域人经营西域的羁縻政策,并非有意拓边,故龟兹王擅杀赖丹后,昭帝未加征讨。”[5]219此事有学者认为发生在“元凤年间。”[17]然而史称:“昭帝乃用桑弘羊前议,以杆弥太子赖丹为校尉将军,田轮台,轮台与渠犁地皆相连也。”[6]3916故施之勉认为“据《昭帝纪》,桑弘羊谋反伏诛,在元凤元年。则校尉赖丹,屯田轮台,当在始元年间。”[18]劳干认为,轮台及渠犁的屯田,被汉武帝否决之后,“在桑弘羊当政时复置,当在昭帝始元元年至始元七年间”,昭帝时屯田轮台,“显然是桑弘羊当政时的主张”。他并指出因为当时政治还是保守的,“桑弘羊的主张显然还未十分贯彻”。其理由是:“第一,原来计划用三个校尉,此时只用一个校尉,并且还利用胡人为校尉。第二并未曾照过去的拟议,大量的移民,大量的增筑亭隧,并且还定一个逐渐进行的计划。这种缩小了的轮台屯垦,也就深深的影响到汉朝对于西域的地位。”[19]
劳干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但他将当时的政治保守作为未能完全贯彻桑弘羊的主张的理由,显然是没有注意到这其实是霍光与桑弘羊政治博弈的结果。因为以霍光之谨慎,若他支持屯田轮台,势必会全面落实桑弘羊的建议,将轮田屯田置于与张掖、酒泉相接,东西贯通的军事网络之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轮台屯田顺利进行,故如此草率行事,当非出自他的本意,而是桑弘羊施加压力的结果。因为霍光当政之初,虽然被武帝赋予了专断国是之权,但因资历太浅,故在相当长的时期一直难以确立自己的权威。如符玺郎之抗命不从、王忽之肆意嘲讽、胡建之死、上官氏之封后等事,都显示了霍光处境的尴尬。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示霍光在元凤元年除掉桑弘羊等而威震海内之前,在许多政务的处理上不得不与桑弘羊等辅政大臣妥协。就屯田轮台之事而言,当是桑弘羊坚持屯田轮田,霍光虽不赞同,可又无力予以阻止,于是便消极应对。其结果就是仅以赖丹为校尉,将军田轮台,遂使赖丹因没有后援为龟兹所杀。
宣帝继位后,霍光主政期间,曾于本始三年发兵十五万击匈奴,也是因为“匈奴数侵边,又西伐乌孙”。[6]243为打击其嚣张气焰,汉朝因发兵以击之。且此次征讨是与乌孙联合,因此汉朝虽无胜算,但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并非轻率之举。
再次,通过时人的一些言论以证霍光所推行的仍是武帝的开边兴利之政。如由于昭帝时,杜延年曾建言霍光“宜修孝文时政”,辛德勇以为这“就意味着汉武帝治理国家的大政方针,绝没有在刘彻去世前发生过根本性转变,并且一直延续到昭帝时期,依然如此”,[1]11进而引申出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抨击武帝劳扰天下、苛虐子民的内外政策,班固在《汉书·武帝纪》赞中批评武帝暴虐子民,无一语提及武帝晚年悔过之举等也显示昭帝即位以来一直行的就是武帝的开边兴利之政。
考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抨击武帝之政,班固没有语及武帝晚年之政,乃在于武帝政策转向起步甚晚,又因庶事繁杂,无暇多顾,因而只能是粗陈大纲,指明方向而已,产生实效已是其身后之事了,故不为学者所认可。
杜延年之所以建言霍光修文帝时政,是因为文帝时对工商业持全面开放态度,百姓可以自由地从事商品交易活动,出入关卡不需再用通行证。又解除山泽之禁,允许百姓冶铁、煮盐、铸钱。武帝时则实行盐铁酒专营、均输平准政策,此举深为社会各阶层所诟病,但昭帝即位后,却未做任何变更。因此杜延年希望霍光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故而杜延年建言霍光“宜修孝文时政”,霍光的反应是“光纳其言,举贤良,议罢酒榷盐铁”。[6]2664
霍光当政之后,之所以在这些为社会所关心的焦点问题方面无所作为,一是因为武帝时推行的这些政策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将其废除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二是由于御史大夫桑弘羊的阻挠。桑弘羊自元封元年至始元六年间,其官职虽有贬迁,然其一直兼领大农事务,长期主持国家财政,“是汉武帝兴利之臣的代表”。[2]53就盐铁酒专营、均输平准政策而言,其虽非盐铁专营的首倡者,但盐铁专营的大发展却是由其推动的。均输平准政策更是由他所推行,因此盐铁酒专营与均输平准政策,可谓桑弘羊平生的得意之作。其能在武帝时期长期身居高位,并在武帝去世前被提拔为御史大夫,侧身托孤重臣之列,都是因为这些政策。所以他当然不会同意罢黜这些政策。因此霍光当政后,对武帝时期的许多政令颇有变更,唯有盐铁酒专营、均输平准政策未做任何改变。由于桑弘羊坚持武帝时期的开边兴利之政,与坚持武帝晚年确定的富民安民之政的霍光有政见之异,并且当时桑弘羊已投向霍光的政敌上官桀阵营,为打击桑弘羊的嚣张气焰,争取民心,霍光遂接受杜延年建议,在始元五年征召地方贤人赴京议政,始元六年二月举行盐铁会议,让来自民间的贤良、文学向桑弘羊发难,而桑弘羊在贤良文学的抨击下,只好让步,对盐铁酒专营政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变更。
还有笔者认为霍光并没有放弃武帝的严酷之政。陈苏镇称:“在内政方面,霍光亦厉行法治。”[9]297陈金霞认为,从霍光执政的行为看,汉代的统治者还在继续武帝时期的“严苛政治”。[16]112
应该说,霍光主政期间确曾复行武帝严酷之政:“自武帝末,用法深。昭帝立,幼,大将军霍光秉政,大臣争权,上官桀等与燕王谋作乱,光既诛之,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罚痛绳群下”。[6]3628但这也表明霍光主政后一直推行宽缓之政,只是因为担心政局不稳,方在诛除上官桀等后复行酷政。从而显示由于政局的复杂,使“守文”方针很难在短期内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其间必然会出现反复。
《通鉴》叙昭帝之政至始元六年七月罢榷酤官,通过考察昭帝即位以来汉朝的时政,即指出:“武帝之未,海内虚耗,户口减半。霍光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至是匈奴和亲,百姓充实,稍复文、景之业焉”。[20]元凤元年霍光铲除上官桀、桑弘羊集团后,仍能顺应时势,不断推行惠农措施,妥善处理与匈奴的纷争。因而汉朝继续保持着上升的势头,到元平元年的时候,农业生产已呈现繁荣景象,该年二月诏称:“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繇,耕桑者益众”。[6]232-233关于“守文”,辛德勇有一个明确的解释:“所谓‘守文’,对外为慎兴征伐,对内则为宽治生民,节用财力”。[1]46这一解释与田余庆的观念相合。霍光之政基本与此相符,不谓之“守文”可乎?阎步克通过对昭帝时期的政治进行考察,指出武帝后期颁布《轮台诏》而改行与民休息政策,“这一转变是到昭帝时才大致完成的”。[21]343因此从霍光之政可知,武帝晚年的政治变革,并非权宜之计,而是政治的转向,即其治国路线从开边兴利转向“守文”政治。
三、宣帝时期的守文之政
宣帝即位未久即尊孝武庙为世宗庙,表彰武帝,陈苏镇认为这表明了宣帝“将继承武帝事业的态度”。[9]298辛德勇认为这“正是出自他对武帝各项大政方针的全面继承。”[1]49-50两人又各举若干细碎史料以佐证自己的论点。
对此,笔者认为每一个时代的发展,都是在前代的基础上展开的,因此剖析一个时代,既要重视其与前代的相同之处,即其与前代的继承关系,更要重视其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所呈现出的相异之处,因为这些因素反映着历史的变迁,体现着时代的发展。
西汉中期的政治,如追求“百姓和乐”、[6]2497四夷臣服的国家理想,是由武帝所提出并为昭宣所继承,这是毫无疑义的。汉朝建立后,在经历了数十年的休养生息之后,到了武帝时期,朝政由被动保守转向进取有为的各种条件都已具备,因此武帝一即位,便提出内求百姓和乐,外求四夷臣服的政治抱负,意欲彻底消除内忧外患,为汉朝打下太平之基。而经过数十年的经营,及至武帝晚年,虽然取得了极大成就,却始终未能让匈奴臣服,而内部则经济凋敝,社会动荡。显见要想实现国家理想,汉朝的统治者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因此继起者,无论是武帝以后长期执政的权臣霍光,还是后来亲政的宣帝,都将此作为奋斗的目标,而孜孜以求。这应该说是时代使然。当年汉武帝十余岁即位后,很快便行大有为之政,这并非仅因为武帝天资卓异,而是时代走到了这一步,要求他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霍光、宣帝亦是如此。然而在“同”中又有着明显的“异”。如前所述,武帝为实现国家理想,长期将国家发展的重心放在开边兴利之上,由此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到了晚年,鉴于严峻的现实,武帝又对大政方针进行了调整,将发展的重心转向解决民生问题,由于此举切中时务之要,故不仅这一治国之策为霍光所继承,宣帝主政后亦沿而不改。故若说宣帝继承了武帝时期的大政方针,只能说是武帝晚年政治转向之后富民安民的大政方针。
陈苏镇为证宣帝仍奉行武帝开边兴利之政,特举宣帝沿用盐铁、均输等各项制度为例。然这些制度的推行既限制了富商大贾势力的膨胀,又增加了国家的收入,虽然存在着一些弊端,但利大于弊,属武帝时期值得肯定的政治遗产,故昭帝时仅做微调,宣帝沿而不改,元成以下亦不做变更。故若以此作为宣帝推行武帝开边兴利之政的证据,则元成以下也不得称为守文之政。陈苏镇又以宣帝重用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为例,暗示宣帝也行武帝兴利之政:“寿昌‘善为算能商利’,正与桑弘羊之流相近。他以此‘得幸于上’,也和桑弘羊得幸于武帝相似。他提出的‘常平仓’等建议也都与盐铁、均输等性质相同”。[9]299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耿寿昌的建议除增海租之议受人诟病外,其建言改革漕运,是为了减省关东漕卒数量,建言在边郡设常平仓,谷贱而籴,谷贵而粜,既有利于民生,又充实了边郡军需物资的储备,一举两得,与桑弘羊等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的需要而与民争利大不相同,实不能类比。
陈苏镇又以宣帝继续经营西域,接受呼韩邪单于的归顺等事为例,以说明宣帝从未放弃并一直在推进武帝的事业。[9]299-301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宣帝虽然与武帝一样追求臣服四夷,然而其对外所采取的措施皆以是否有利于内政为指归,这不仅与武帝穷兵黩武不恤民生之政有着重大区别,而且也比霍光更加谨慎。
宣帝亲政后,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非常注重运用军事以外的手腕来解决异族问题。如乌孙问题是通过外交途径,利用和亲在乌孙积累下来的深厚政治资源予以解决的。对于西域诸城郭国家的问题,基本上都是通过朝廷派遣的使者、在西域屯田的士卒以及西域诸国的城郭兵来解决。对于用兵,非常慎重,每每权衡再三。元康二年屯田车师的郑吉因遭匈奴侵扰,上书请求增加田卒,宣帝与后将军赵充国等议,“欲因匈奴衰弱,出兵击其右地,使不敢复扰西域”。丞相魏相认为当时汉朝边郡困乏、风俗尤薄、水旱不时,内忧实重于外患,因此反对兴兵:“今左右不忧此,乃欲发兵报纤介之忿于远夷,殆孔子所谓‘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宣帝的反应是:“上从相言而止”。6]3136五凤年间,匈奴大乱,而汉朝国力甚盛,“议者多曰匈奴为害日久,可因其坏乱举兵灭之”。然而即使是这样,宣帝仍然非常谨慎,特遣群臣问计于御史大夫萧望之,萧望之认为若兴兵攻伐,“彼必奔走远遁”,担心汉朝可能会“劳而无功”,[6]3279-3280宣帝认为有道理,就没有兴兵征伐。若必须发兵,则竭力避免加重百姓的负担,靡费国家资财。神爵年间,西羌之役发生后,宣帝因担心主将赵充国不能在短期内结束战争,从而给百姓和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特地以书敕让赵充国说:“今张掖以东粟石百余,刍槁束数十。转输并起,百姓烦扰。将军将万余之众,不早及秋共水草之利争其畜食,欲至冬,虏皆当畜食,多藏匿山中依险阻,将军士寒,手足皲瘃,宁有利哉?将军不念中国之费,欲以岁数而胜微,将军谁不乐此者!”[6]2979-2980而赵充国则通过精心运筹,最终使此役在没有耗费大量资财的情况下,妥善解决。
陈苏镇称“在内政方面,宣帝也继承了武帝的衣钵,坚持‘霸王道杂之’的基本方针。”虽承认宣帝在位期间推行不少德政,但又说:“宣帝之治以‘霸道’为主,‘王道’为辅,与武帝用儒术‘缘饰’法律如出一辙”,[9]301以此来说明宣帝仍然继承的是武帝之政。辛德勇为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称昭宣两朝从总的方针路线上来说,都一直坚定地执行武帝以来的内外国策,“即‘以霸王道杂之’的所谓‘汉家制度’”,[1]49一直强调宣帝重视法制的问题,亦即宣帝的霸政问题,以此来印证宣帝全面继承了武帝的大政方针,否定其政为“守文”之政。
对此,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法制是立国的基础,故法家之术实际上与汉朝统治相始终。如阎步克指出:“‘霸道’所依赖的治国角色是文法能吏;而事实上自汉初始,文吏正是帝国行政的实际承担者。”[21]362被视为守文之主的文帝,其治亦是黄老、刑名相杂,如张栻论及文帝称:“然其熏习操术亦杂于黄老刑名。考其施设,动皆有术,但其资美而术高耳,深考自可见”。[22]武帝时又开创了王霸并用的治国之道,由于此道与汉朝的统治颇相适应,故其道不仅为昭宣时期所继承,就是元成以下本质上仍然奉行的是王霸并用之道。
当然元帝时期代表儒家的集团,“竟成为朝臣的主干”,[23]30儒生势力之扩张导致了“元成以来的新政治发展”,因而“学者多把‘元、成之政’看成是一个重大转折的开始。”但从本质上看,其所宗奉的仍然是“兼用文吏、儒生”的“霸王道杂之”的“汉政”。[21]386-388如元帝时代表霸道的宦官弘恭、石显与属于王道的儒家萧望之等发生激烈的冲突,最终与外戚联合的宦官胜出,朝廷实权遂被代表霸道的宦官所掌控:“儒家拥着政治首长的名位,宦官则掌握着发号施令的实权”。[23]30故辛德勇因认为元帝“纯用儒家理念治国”,遂以此否定宣帝的“守文”之政,而称元帝继位后,“从而真正转向所谓‘守文’之路”。[1]50这实属皮相之论。直到成哀之世,文吏与儒生的区别,“依然构成了朋党的分野,体现着不同政治倾向的冲突”。[21]371学者论及成帝之治,认为虽然“儒生派”已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但思想属于法家的“现实派”官员,地位仍甚重要:“他们多半是极好的吏材,敢作敢为,成帝一代的吏治,颇赖此辈维持”。[23]32而从消极的方面看,霸政在成哀时期亦甚活跃。如鸿嘉四年正月成帝诏称朝廷曾“数敕有司,务行宽大,而禁苛暴”,但官员们却“讫今不改。一人有辜,举宗拘系,农民失业,怨恨者众”。[6]318哀帝时鲍宣认为民有七死,其中有三死与狱吏有关,即“酷吏殴杀”、“治狱深刻”以及“冤陷亡辜”。[6]3088
故若如辛德勇所言,以推行霸道作为否定宣帝之政为“守文”之政的理由,则元成以下也不得称为守文之政。不过由于治道属于对国计民生有着重大影响的基本国策,规范着国家的政治走向,故辛德勇、陈苏镇等从治道的角度探析宣帝之政的特点,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陈苏镇注意到从武帝、宣帝在治国过程中对王道、霸道的重视程度,来论证二者的继承关系,是很有启发意义的,可惜他对宣帝之政的分析出现了偏差,遂得出了似是而非的结论。如前所述,宣帝治国重在富民安民,与武帝中前期热衷于开边兴利不恤民生之政有着重大区别。其对内推行德政的力度不仅武帝时不能与之相比,且远超霍光。法令之严明也为武帝、昭帝时期所不及。
在此我们不妨比较一下武帝与宣帝的推行法制的情况。武帝在位期间,“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宣帝即位后,深愍百姓之苦,“乃下诏曰:‘间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求明察宽恕黄霸等以为廷平,季秋后请谳。时上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6]1101-1102史上公认汉文帝为“守文”之主,然而崔寔认为就处理刑狱而言,宣帝比文帝做得还要好:“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审于为政之原。故严刑峻法,破奸宄之胆,海内清肃,天下谧如。嘉瑞并集,屡获丰年。荐勋祖庙,享号中宗。筭计见效,优于孝文”。[24]
所以宣帝之政,纵使不是德主刑辅,也是王霸并重,与武帝中前期以儒术缘饰霸政迥然不同。另外,如前所述,宣帝对外所采取的措施皆以是否有利于内政为指归。故钱穆论及宣帝之政称:“其所以息狱讼,繁生业,与民休息,盖不啻于文景。”[25]宣帝为政如此,而否认其为“守文”之政,显然与史实不合。所以若说宣帝全面继承了武帝的大政方针,只能是武帝晚年政治转向后的“守文”的大政方针。
总之,武帝即位后,经过长期经营,将除匈奴外的周边异族政权悉数征服,并将匈奴对汉朝的威胁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与此同时,汉朝内部矛盾重重,危机四伏,从而使维护皇朝内部稳定的重要性超过了与匈奴博弈的重要性。因此武帝晚年推行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将朝政的重心由此前的开边兴利向发展民生转移。武帝去世后,他的新的富民安民国策得到了霍光的继承,当然霍光主政期间也曾复行武帝严酷之政,但这也显示由于政局的复杂,使“守文”方针很难在短期内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其间必然会出现反复。及至宣帝即位,遂全面推行“守文”之政,从而将汉朝的统治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①见市村瓒次郎《东洋史统》(东京富山房1943年版)、田余庆《论轮台诏》(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2004年版)、唐长孺《讲义三种》之《秦汉三国史》(中华书局2011年版)、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陈金霞《汉武帝〈轮台诏〉并非罪己诏》(《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吴涛《“术”、“学”纷争背景下的西汉〈春秋〉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辛德勇《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与司马光的重构》(《清华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杨勇《再论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一种政治史与思想史的联合考察》(《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李浩《“司马光重构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说献疑——与辛德勇先生商榷》(《中南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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