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的中央造币厂(即今上海造币厂)
财政部长宋子文、永安公司创始人郭标以及从美国聘请的技术顾问克利福德赫维特(Clifford Hewitt)
上海造币厂是民国九年(1920)三月二十日经北洋政府核准筹建的。鉴于当时各省铸造的同面额银圆重量、成色不一,不能相互流通,再加洋厘涨落不定,在使用、计算、找补上极为困难。为立统一币制,建立本国币制信誉,集议呈文设立上海造币厂。
筹备处设在上海香港路 3 号,聘美国人赫维特为总技师,勘定小沙渡苏州河北岸(现厂址)为厂基,仿美国费城造币厂式样建造厂房,设计生产能力为日产银圆40万枚。建设资金由厂方直接向上海中华银团借款,政府以盐余作担保。基建按合同规定一年后竣工,由于工程超支很多,借款不足,再次向中华银团商借未成,债务无从偿还,北洋政府财政部遂于民国十三年(1924)八月下令裁撤筹备处。
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政府成立后,为铸造国币,统一币制,重新恢复筹建。民国十七年财政部通令各省造币厂停铸,集权财政部,将上币厂更名为中央造币厂,并成立监理委员会,负责清理上币厂在筹备期间之债务。民国十九年(1930)债务清理完毕,厂房建造、设备安装和各项配套工程陆续竣工。民国二十一年(1932)正值筹备开铸之际,上海爆发“一·二八”抗日战争,厂事又告停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国民政府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废两改元”,于是年三月一日正式开铸银圆,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政府颁布辅币条例,改铸辅币。直至民国二十七年(1938 )“八·一三”抗日战争爆发后停铸,生产了5年多时间。
抗战期间,厂址被日军侵占,用作械弹仓库,工厂被迫内迁。中央造币厂在重庆设立办事处,相继在武昌、成都、桂林、兰州、昆明设立分厂。由于物价飞涨,法币贬值,辅币成本超过面值,各分厂辅币生产不久即告停顿,均赖其它产品维持生计。抗战胜利后,各地分厂先后结束。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十日接收上海中央造币厂,经两年筹划整修,于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十日恢复铸币。当时上海已临近解放,物价暴涨,货币贬值,造币生产处于半停工状态。民国三十八年(1949)五月五日,国民政府密令中央造币厂迁往台湾,遂于五月十六日、十八日将重要物资、档案运往台湾,主要技术员工亦随同去台湾。
在1949年之前的29年中,工厂筹建13年,抗战内迁8年,复厂2年,前后仅断续生产6年,主要生产技术均依赖国外,进步缓慢,压印所用原模,由意大利人“乔奇”刻,印模由美国费城造币厂制造,纯镍辅币坯饼从奥地利、美国进口。
1949年5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处派军代表接管中央造币厂,更厂名为人民造币厂。同年8月,人民造币厂奉命结束,建立保管委员会,处理善后事宜。
民国 “中央造币厂制”十两金条(重:315g),面带孙像及古币布图图案,另有“号码DB1582,成色991.0,重量10.035”字样。
民国时期中央造币厂古布厂徽五两厂条
“民国卅四年 中央造币厂铸”三两厂条
民国时期中央造币厂孙中山像布图饰金原料重10市两、5市两、1市两、0.5市两厂条铜质样条
民国二十五年孙中山像布图二十分、伍分镍币, 带A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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