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十一年,乾隆皇帝从原有三十九方御用玺印中选定二十五方为国宝,欲以此祈求保佑"大清得享号二
十有五之数",将二十五宝玺置于交泰殿.乾隆还亲修<交泰殿宝谱>对每一方宝玺的应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大清受命之宝",以章皇序
"皇帝奉天之宝",以章奉若
"大清嗣天子宝",以章继绳
"皇帝之宝",以布诏赦
"皇帝之宝",以肃法驾
"天子之宝",以祀百神
"皇帝尊亲之宝",以荐徽号
"皇帝亲亲之宝",以展宗盟
皇帝行宝",以颁赐賚
"皇帝信宝",以徵戎伍
"天子行宝",以册外蛮
"天子信宝",以命殊方
"敬天勤民之宝",以饬觐吏
"制诰之宝",以谕臣僚
"敕命之宝",以钤诰饬
"垂训之宝",以扬国宪
"命德之宝",以奖忠良
碧玉"钦文之宝",以重文教
碧玉"表章经史之宝",以崇古训
青玉"巡守天下之宝",以从省方
青玉"讨罪安民之宝",以张征伐
墨玉"制驭六师之宝",以整戎行
青玉"敕正万邦之宝",以诰外国
青玉"敕正万民之宝",以诰四方
墨玉"广运之宝",以谨封识
这二十五方宝玺中经常使用的只有檀香木"皇帝之宝",碧玉"敕命之宝"和青玉"制诰之宝"三方,分别用于诏书,颁发文书和给予官员发布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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